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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生招生简章

北京中器研究院   2010/1/11 15:16:40   点击:4638次

    为推动我校艺术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规定,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湖南省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且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二、招生项目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器乐类:限民乐、管弦乐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形象气质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2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2、声乐类:演唱水平高,舞台表现能力强,形象气质好。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3、器乐类:基本功扎实,舞台表现能力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2、网报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1月6日
    3、报名流程:
    (1)、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艺术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tcs)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网报成功的考生请于2010年1月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
    ①、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得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获得其他奖励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取得参加测试资格。
    五、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0年 1月8日
    2、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服装系霓裳楼一楼表演厅(至善楼沿麓山路往南150米)
    3、测试内容:
    舞蹈类: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并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等);
    声乐类:表演一首自选曲目和一段指定曲目;
    器乐类: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
    4、测试说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不分初试和复试;乐器、伴奏、服装、道具自备(我校可提供钢琴)。
    六、拟录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于元月底以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录取方案
    拟录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予以录取。
     八、本简章发布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果调整相关政策,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412、88872168(招生办)
    0731-88872403、88872143(校团委)        
    招生办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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