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 制 |
音乐学
44名 |
⑴音乐学
⑵音乐教育
⑶音乐治疗
⑷乐器修造艺术 |
12名
25名
5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17名 |
⑴作曲
⑵民族音乐作曲
⑶视唱练耳 |
10名
5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
音乐表演
195 |
⑴指挥
⑵歌剧音乐指导
⑶声乐演唱
⑷钢琴演奏
⑸现代器乐演奏
⑹打击乐演奏
⑺管弦乐器演奏
⑻中国乐器演奏
⑼音乐戏剧表演 |
4名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3名
28名
(美声歌剧演唱12名,美声艺术歌曲演唱8名,民声8名)
20名
20名
(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3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1名、电子键盘5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
7名
(西洋打击乐3名、中国打击乐3名、流行打击乐1名)
63名
(小提琴15名、中提琴5名、大提琴7名、低音提琴3名、竖琴1名、长笛4名、双簧管3名、单簧管3名、大管4名、小号4名、圆号4名、长号4名、大号2名、萨克斯管4名)
30名
(笛2名、笙2名、唢呐2名、管子1名、扬琴2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3名、三弦1名、筝3名、古琴1名、箜篌<竖琴>1名、二胡5名、板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
20名
(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录音艺术
70名 |
⑴音乐设计与制作
⑵音乐视觉传达 |
10名
60名
|
本科四年 |
数字媒体艺术
10名 |
数字媒体艺术 |
10名 |
本科四年 |
招收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3名(限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委培生4名;港、澳、台本科生4名 |
|
二、报考条件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
4、华侨、港、澳、台籍考生
,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
,经批准签证入境
,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
,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
⑶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
三、报考办法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
。逾期未确认者
,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
⑴ 报名网址
:http:// zsbm.shcmusic.edu.cn
⑵ 报名时间
: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31日
⑶ 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http:// zsbm.shcmusic.edu.cn /Flow.html
专 业 |
考 点 |
报名确认日期 |
考试日期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音乐表演(音乐戏剧表演) |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1月10日—11日 |
1月12日—13日
(仅专业初试)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音乐表演(音乐戏剧表演)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2月5日—6日 |
2月7日—8日
(仅专业初试) |
全部专业 |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市汾阳路20号)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起 |
★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
,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
⑵ 考生所在学校或
单位的报考证明
,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
,并加盖公章)
。
⑶ 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
⑷ 报名初试费100元、复试100元、三试费100元
。外国
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一次性收取500元
。
⑸ 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市)所规定的
《2009年普通
高考(
Q吧)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
》,凭该
“准考证
”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
⑹ 外省市考生
,所报考专业若在当地音乐类统考范围内的
,应先参加当地的统考
,报考我院时须持有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
。
⑺ 留学生另需汉语水平考级(HSK)四级证书及复印件
。
★ 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所交材料及报考费
,无论录取与否
,概不退还
。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
《文化考试通知单
》的各专业考生
,须持
“通知单
”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
,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
。从2006年起
,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
。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
五、录取原则
1、 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
分数线(其中
英语(
Q吧)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音乐学专业方向不低于70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不低于60分
,其余各专业不低于50分)后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2、 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
,以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9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10%)×1000
3、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音乐视觉传达专业方向(中外合作项目)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
,以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8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20%)×1000
4、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籍考生、委培生
,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考生
。
六、其他事宜
1、根据我院实行在音乐表演艺术部分专业建立
工作室的相关规定与制度
,我院市级
“周小燕声乐演唱与教学工作室
”、院级
“陈宏宽钢琴演奏与教学工作室
”、
“郑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
”、
“俞丽拿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
”、
“柴亮小提琴演奏艺术工作室
”、
“陈嘉敏铜管演奏艺术工作室
”、
“蓝汉成室内乐演奏艺术工作室
”将根据2009年招生录取生源情况
,划定工作室培养名额
,名额分配视具体情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公布
。
2、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另加听觉器官检查
;演唱专业考生初试后须进行身高和发声器官的检查
。
3、考生考试所需乐器
,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
,一律由考生自备
。
4、 开办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教育综合能力测试考前辅导班
,额满30人开班
。
(1)报名日期
:2008年12月15日开始(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
(2)报名办法
:携本人一寸报名照三张至本院招办办理(教学楼203办公室)
;
(3)课程安排
:每期乐理10节课、视唱练耳10节课
;
(4)音乐教育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辅导班定于2009年2月9日举行一次
。
(本文标题: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标签: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