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敦煌杯”全国二胡大赛
北京中器研究院 2013/6/17 10:38:17 点击:1376次
前言: “敦煌杯”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系列大赛是由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和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联合发起,国内多个最专业、最权威的民族器乐专业学会鼎力支持的一项赛制科学严谨、评委团队创国内最强大阵容、参与选手人数极为广泛的一项专业赛事。举办三年来已成为一项影响力深远的比赛品牌,博得了专业人士及各大音乐学院的认同和支持。
2013年,经过三年的时间积累,为使更多二胡爱好者参与比赛,体现比赛的包容性和广泛性,第二届“敦煌杯”全国青少年二胡大赛特增加成年组,升级为全国二胡大赛。
与时俱进,创新发展。2013年“敦煌杯”全国二胡大赛将借助网络、通讯、媒体等手段,力争让更多参赛的二胡学子得到技术和理念的双重提升。
本届比赛亮点:
创新——所有参加初赛的非职业组选手在初赛结束后均可获得由初赛评审组组长亲笔签名的客观评价意见和建议。
收获——进入复赛的选手均可免费观摩比赛期间举办的音乐会、公开课等活动。部分进入决赛选手的比赛视频将在比赛官方网站进行展示。
大赛专业支持: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
主办单位: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承办单位: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大赛宗旨:
传承、发展中国二胡演奏艺术,发现、培养二胡艺术人才。
参赛者范围:
全国二胡学习者、爱好者
大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宋 飞
组委会副主任:周维 邓建栋 王国振 杜怡璇
组委会委员:郭葆明 卜小妹 于 川
评委会: (下设监审组和评委组 )
监审组: 刘长福 冯卉 许讲德
评委组:(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名)
于红梅 王建民 邓建栋 田再励 刘光宇 朱江波 宋 飞 余惠生 杨光熊 周 维 金 伟 林 聪 张尊连 陈春园 欧景星 胡志平 赵寒阳 赵夺良 赵 戈 段永强 梁云江 曹德维 薛 克
(注:伴随赛事进行,或将增加邀请其他评委)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25日
二、比赛组别:
非职业组:
儿童组: 8-11岁 2002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A组:12-14岁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B组:15-17岁199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青年组: 18-35岁 1978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
成年组: 36岁以上(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成年人均可
职业组:
专业A组(特指国内九大音乐学院的二胡专业学生及专业团体演奏员)
16岁以上包括16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专业B组(国内九大音乐学院以外的专业院校二胡专业学生)
16岁以上包括16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专业少年组(国内专业音乐院校附中及附小学生)
16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包括1998年1月1日出生的)
(注:所有选手报名组别均以当前身份状态为准)
三、参赛曲目: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复赛: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均不同于初赛)。决赛: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可与初赛、复赛曲目相同)。如顺利参加完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按照全曲准备。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演奏时间,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
复赛、决赛参赛规定曲目:
儿童组: 《良宵》 《光明行》 《赛马》
少年A组:《山村变了样》 《月夜》 《江南春色》
少年B组:《听松》 《葡萄熟了》 《三门峡畅想曲》
青年组: 《一枝花》 《江河水》《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成年组不设规定曲目
专业A组: 《第二二胡狂想曲》《病中吟》《雪山魂塑》
专业B组: 《第一二胡狂想曲》《独弦操》《除夕》
专业少年组: 《第三二胡狂想曲》《一枝花》《火---彩衣姑娘》
四、比赛办法:
本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优选初赛人数的三分之二进入半决赛;优选复赛人数的三分之二进入决赛。
详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中国二胡在线”www.chinahu.org 也可登陆“艺赛中国网” www.cn-imc.com 查询比赛进程。
五、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金、银、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六、评奖办法:
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七、奖励:
金、银、铜奖获奖者将得到奖杯及精美获奖证书。金奖第一名选手将获得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提供的“敦煌”特制精品二胡一把。优秀演奏奖、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可获得评委签名精美获奖证书,所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照片将在《中国二胡》特刊刊登。
八、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认可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参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赛事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经费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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